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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丹阳:来俊臣如何利用罗织经霸控朝野?

2014-06-05 17:19:0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观之至此,仁人志士不免要发出浩叹:“在以排斥异己、打击政敌为官场痼疾的封建社会中,罗织经真是一本高深的厚黑宝典!”

  浩泱冗长的大唐史早已明鉴:帝王小智,伪诈权谲,何益于治哉?——利用周兴谋害黑齿常之、启用牛僧孺打击李德裕、设置北司以戮贼忠良,不仅没有换来当时号称“明君贤相”所谓的“万世太平”,反而造成“天下离乱,五朝更迭,十国并起,百姓在战火中把和平期盼”的不堪局面。

  然而即便如此,历代的擅权者依旧乐此不疲的排斥异己、张大己力、罔顾民生,以此维护一家一姓之气运及消除他们心中那份潜在的危机感与恐惧感。尤为可悲的是,历代为政者总希冀百姓与下属对自己竭尽忠诚,放下厚黑与私欲,一心一意扑在生产力的发展上,而自己却依旧不抛弃愚化苍生、算计下属的帝王之术。这就好比一个拿着冲锋枪的强盗,警告他面前的警察放下防爆盾一样。

  谚曰:“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己身”。既然明白“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大道理,那么只要不贪权恋势,转而对百姓“示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潜在的危机感和恐惧感也就随之消除殆尽。《反经》曰:“数子之言,当世失得,皆悉究矣。然多谬通方之训,好申一隅之说。贵清净者,以席上为腐议;束名实者,以柱下为诞辞。或推前王之风,可行于当年,有引救弊之规,宜流于长世。稽之笃论,将为弊矣。由此言之,故知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不失其时,其道光明。非至精者,孰能通于变哉?故善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是故审法度而布教令,则天下治矣。”

  诸子百家的学说,论述的都是当世政治的功过得失,我们已经都认真详细地加以研究过了。然而世人对为政之道大多存在误解,只偏好于某一种学说。尊崇清净无为学说的道家,视懦家学说为迂腐;拘泥名实的名家,却认为道家学说荒诞;有的人推崇古代的王者之风,认为现在依然可以实行;有的人征引切时救弊的成规,认为应当流传于后世。其实如果认真考究,这些认识都各有各的弊病。由此可见,有法与无法,应当根据时代的不同加以讨论,时代结束了,实用于那个时代的政治方针也就失去了效用;时代向前发展了,政治制度也要随时代而发展。只要行动不错过时机,前途必然光明。又何必因为害怕治乱周期而枉造杀孽,蔑人谋反?

  事实上,“谋反”这顶帽子,只适合扣在开基立业之人与及在世道昌平之后,犹欲祸乱天下,趁机称孤道霸、威福由己的人头上,道理很简单,如果当初不是开基立业之人自己打着“解万民于倒悬,救天下于水火”的旗号,从而“首倡义兵”,推翻前朝,革故鼎新,他们的子孙后代又何以会在今天达到俯拾辄尊、颐指气使的地位?故而“谋反”这一力贯千钧的称号,送之于历朝历代的开国者最为合适不过,倘若加于市侩小民、草根学者,实是无法承受之重。

  众所周知,债少容易偿还,任务轻松容易完成,任务不重容易上进。最高统治者把握住简明扼要的国策,臣民就容易建立功业。这样一来,为君为臣就永远不会互相讨嫌。社会到了末世,其法律的特点是繁杂而苛刻,然而真正犯罪的人却捉不住,可是动不动还要严惩重罚,于是罚不胜罚,严重危害社会的却不敢杀。人民大众为这三种重负所困扰,就变着法子来欺骗上级,虽然采用严酷的刑法,也不能禁止奸诈与邪恶。治理国家有其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以有利于人民为出发点,政治与教化有其最基本的规律,那就是以令行禁止为最高原则。

  “高为量而罪不及,重为任而罚不胜,危为难而诛不敢,匿为物而愚不识,远其涂而毁不至”正乃政治改革中的大忌,须知“日出多伪,士民安取不伪?夫力不足则伪,知不足则欺,财不足则盗”!如果当途者依旧要“口衔天宪,独霸坤纲”,致使“忠臣危死不以其罪,奸臣进用不以其功,明谏者遭显诛,腹议者受隐戮”,那么即便极少部分的犬儒、市侩、禄蠢、顺民可以忍受,恐怕大多数信奉“利之所在民归之,名之所彰士死之”、“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的平民百姓与知识分子却是不能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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