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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眼金睛“识真” 如何揭穿假央视记者?

2014-06-05 17:18:27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冒充“央媒”记者敲诈,一开口就要20万元;盗用正规期刊刊名、刊号,假杂志比真的还要“高大上”;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撑腰,敲诈不成就予以曝光…

  冒充“央媒”记者敲诈,一开口就要20万元;盗用正规期刊刊名、刊号,假杂志比真的还要“高大上”;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撑腰,敲诈不成就予以曝光……假记者、新闻敲诈犹如新闻领域的“顽疾”。

  “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这是李大钊当年为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舞台《晨报》副刊创刊号提写的警句。今天,这句话常被记者们拿来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有了这份责任,我们无数的优秀同行带来了无数优秀新闻报道,也为新闻工作者赢得了声誉。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些心里打着小算盘的人,居然从“记者”这份神圣的使命里看出了生财的歪门邪道。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一直被视为新闻行业的“毒瘤”,伤害从业者整体形象,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发展,传统媒体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期,尤其需要正身律己,主动加强管理,对一些越规违法行为说“不”。这是媒体和从业者发展的安身立命之本。

  而对新闻敲诈或假新闻,具体的防范重点则要有所区别。如果说假新闻因有似真似假的隐蔽性,再加上新媒体环境下有意无意的“失误”,防范起来需要“专业眼光”;敲诈者所利用的,往往是信息不对称,或利诱或威逼,但只要明晰底线——真正的媒体报道,不会夹杂金钱交易的因素,“受害者”只要自身坦然,就没有理由被要挟。

  这些违法搞新闻敲诈的主角,都不是真正的新闻从业者,他们或是抓住了上访民众希望“曝光才能解决问题”的心理,或是利用了地方官员“害怕把事闹大”的鸵鸟心态。因为这些敲诈者本就属于知法犯法,也没有正规的新闻单位 挂靠,不能指望通过媒体的教育或管理加以约束,而需要潜在的“受害者”擦亮眼睛,保持警惕。

  如何分辨其真假? 记者证见分晓。我国规定,新闻记者证是境内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唯一合法采访证件,由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颁发,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印发都是无效的。我们可以通过登陆中国记者网,输入记者的名字和单位名称就可以核验出这个记者的身份是否是真的记者; 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也可以通过电话核验这个证件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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