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显然不能解决问题。目前,垄断性国企集中在带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部门,对投资规模、技术创新以及规模经济性要求非常高,尤其是如电信、铁路、石油等需要管、线、路、网等进行广泛联通的行业。抛开国有还是私有不说,这些部门在发达国家集中程度也非常高,市场上也只有一家或几家企业,几乎也都处于垄断或寡头地位。所以,对这些行业进行拆分显然不符合实际,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也不符合一般经济学原理。
民营化能否解决问题?不可否认,目前发达国家上述部门的确大多是私人部门,但不能由此想当然认为我们也可以把国企民营化。对此,发达国家国有部门私有化的教训或许能让我们思考更多些维度。
英国铁路部门一度也是国有。在保守党政府的推动下,英国议会1993年通过铁路改革法案,1997年完成私有化进程。私有化初期,路轨公司经营状况尚好,政府补贴减少到改革前的一半。但1999年后,经营每况愈下,最后资不抵债,负债总额高达33亿英镑。更让公众难以接受的是,由于私营公司重眼前收益,轻安全性与战略性投资,造成铁路安全事故频发。短短5年中,接连发生13起重大伤亡的事故。2003年10月,英国政府最后决定,废止铁路改革法案,从私营承包者手中收回所有铁路维护权。评论认为,这是英国铁路“重新走向国有化”。
实际上,自1990年代中期始,中国国有部门中已经有大量企业民营化。民营化后一些企业效率的确有提高,但民营化过程中同样出现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民营化后企业高管与员工收入差距急剧拉大。更为显著的是,几乎所有民营化或市场化之后的原来处于垄断地位的公营部门或机构,都出现了涨价潮,严重降低了普通百姓福利,反而恶化了社会公平。其原因实际很简单:当企业是公营性质时,因为其内部福利状况并不与企业经营情况挂钩,所以,尽管没有成本压力带来的效率低下,但也没有通过滥用垄断地位涨价来获得更高利润的冲动。而公营企业私有化后,垄断地位使其仍然没有成本压力,但同时却有了获利冲动,因而会滥用垄断地位。一些城市供水系统和供热系统市场化、民营化后的结果几乎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