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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灏军:“走廊医生”能否从斗士回归良医

2014-06-11 17:38:55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与其一个人在公立医院战斗,不如转入民间,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医患关系的正常化上,让市场来证明良心医生并非媒体的一厢情愿。 5月6日下午,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

  与其一个人在公立医院“战斗”,不如转入民间,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医患关系的正常化上,让市场来证明“良心医生”并非媒体的一厢情愿。

  5月6日下午,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与会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了解聘“走廊医生”兰越峰的处理意见。有媒体将之视为“走廊医生事件”终于进入“法治”阶段。但职代会一致表决解聘兰越峰也没能实现“案结事了”。昨天,兰越峰继续到医院“上班”,并与院方发生激烈争执。而院方则表示,“解聘”是依法依规处理,程序合法。

  以职代会的民主程序来对抗兰越峰的“媒体英雄”形象,在法律上占了上风。但在医患关系仍然紧张的网络舆论场上,兰越峰的“粉丝”并不见少,众多网民仍在为“走廊医生”喊冤抱屈。一面是院方拿出了《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声称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可以解聘。另一面却是网民纷纷现身说“法”:单方认定解聘就是因为“走廊医生”挑战了医疗领域的潜规则而遭到利益群体的阻击。“她损害了本单位职工的利益但却代表了广大患者的利益”,短短一句评论获得了近千网民的点赞支持。

  绵阳市人民医院职代会上的“一致通过”是否能代表所有医院职工的意见,我们这些旁观者很难去探个究竟。但在没有确切的反证之前,我们也不应对职工代表的代表性进行“有罪推定”。从程序上看,既然职代会不违法,对“解聘”这一结果应予尊重。

  在法理上,“走廊医生”兰越峰仍然可以通过法定管道寻求权利救济。而在继续依法维权的同时,兰越峰也完全可以开始新的工作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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