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八笔借款由于寺内正毅恐敌党反对,且避国际视听,遂以朝鲜、台湾、兴业三银行为主体,组织一特殊银团,以非正式的方式进行。参与借款的曹汝霖回忆时说:“及西原之提议起,以无折扣为主义,轻其担保,破除向来借款之苛例,又以实业为名,不涉内政,是以当局者坦然进行,毫无顾虑。”但如果联系当时的国际形势,则明显可看出日本的政治企图。每一次借款的出台都与国际形势变化相关。并且三银行中,台湾银行为经营台湾、华南而设,朝鲜银行为经营满洲之金融中枢,兴业银行专营长期投资业务,又有发行债券的权利,三者都是特种银行,贷款的发放不过是执行日本当局的要求。在涉及山东问题上这种倾向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