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西原借款是指北洋政府时期日本寺内正毅内阁顾问西原龟三经手借给北京段祺瑞政府的大宗款项。西原借款的出台,与当时的国际形势和日本对华政策的改变以及中国当时的内政有关。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西方列强先后卷入欧洲战场,日本趁机以“维护日英同盟协约”为借口,打着“永保东亚和平”的幌子,出兵山东半岛,攫取了德国在山东的殖民特权,并于1915年向袁世凯政府提出了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5月25日,日置益和陆征祥代表日中双方在北京签订所谓“中日条约”和换文。其中第一号第一条为:中国政府,对于日本政府,将来与德国政府协定关于德国依据条约及其他关系在山东省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一概承认之。这里所谓德国在山东一切权利利益让与者,包括胶州租借地、青岛港湾、胶济铁路以及其他两铁路,并省内矿权。“二十一条”是日本帝国主义通过武力威胁强加于中国的单方面条约,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完全违背了国际关系的根本准则,所以此约中国人民从来没有给予承认,中国反日爱国运动蓬勃发展。日本此举也激起了它与英美列强的矛盾。1916年10月,日本大隈内阁因“二十一条”交涉等外交问题而下台,新上台的寺内正毅改变了策略,对华采用了大藏大臣胜田主计的主张,即“菊分根政策”,先以稳妥条件提供贷款,在增进邦交的同时,采取促使中国主动向日本提供有利权益的手段,以图既为日本过剩资本找到出路,又可以投资手段使中国殖民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