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国内的段祺瑞内阁急于统一全国,“其财政困难已达到极点,各省应解之款都为地方所扣留。发内债则旧债尚未整理,续募为难”,只能依靠外债来弥补财政赤字。但借外债也有四国银行团的约束,缓不济急,且不易磋商。因此当1916年10月西原龟三提出“中国如能特派一适当的人前来日本表示敬意,并进一步磋商改善日中关系的具体办法”,段祺瑞迅即响应,以“赠予日本大皇帝大勋章”为由,派前交通总长曹汝霖充当专使,赴日接洽对日借款问题,此举由于黎元洪总统及国会的反对而未能实现。此后,西原龟三就开始在中日之间穿梭,先后六次来华,从1917年1月到1918年9月经手达成中日间八笔借款,分别是:1917年1月20日的交通银行借款和1917年9月28日的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1918年4月30日的有线电信借款;1918年6月18日的吉会铁路借款;1918年8月2日的吉黑两省金矿森林借款;1918年9月28日的满蒙四铁路借款;1918年9月28日的山东二铁路借款;1918年9月28日的参战借款。累计金额达1.45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