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法案》之争
密歇根大学历来都是《平权法案》的争论战场。
密歇根大学此前一个时期的录取体系中,包括非洲裔、西班牙裔和印第安人等少数族裔学生,在申请时可自动获得20分的加分;而白人学生只有凭借满分的SAT成绩才能加12分。
2003年两名白人学生以此将密歇根大学校长告上法庭。当时最高法院多数派大法官意见书同样由肯尼迪大法官执笔,称密歇根大学给少数族裔学生一律加分的行为违宪,使得种族成为录取过程中过于突出的因素。但法庭同时圆滑地表态称这种增加“多样性”的精神符合国家利益,种族可以作为录取考虑因素之一。
这实际上代表了美国最高法院受理第一宗反平权法案诉讼以来的一贯立场:校方有责任保证平权法案所追求的“多样性”;但在招生过程中实施配额制,也是违背了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
最高法院这项裁决之前,全美已经有8个州在本州公立大学取消了《平权法案》或者其他少数族裔优先入学政策,包括加利福尼亚、华盛顿、佛罗里达、密歇根、亚利桑那、新罕布什尔和俄克拉何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