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中印之间由于中国的领土要求发生争端的土地分别有:
东段:在印度东北边疆局管治下的九万平方公里;
中段:喜马拉雅山分水岭两边和山口的两万平方公里;
西段:被称为阿克赛钦位于高原的三万平方公里,包括查漠的拉达克(jammu ladakh), 以及中国西藏和新疆交界的克什米尔邦。
1954年4月29日,印度和中国签订一个协议。这个协定以潘查希拉着称于世,又称五项原则协定。根据这个协定,印度放弃所有它从英国人手中继承的在西藏的治外法权和特权,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五项原则是:
相互尊重领土和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根据中印协定,开放六个山口为什布奇山口?玛那山口?尼提山口?昆里宾里山口?达玛山口?里普列克山口(shipki la, mana, niti,kungribinri, darma, lipu lekh)作为商人和香客通道。但是很快,中国政府就正式照会印度政府抗议印度在乌热 (wu je [barahoti]) 驻扎军队,这个地区位于尼提(niti) 山口的东南,照会却声称此地是在尼提( niti) 以北。在一番争执之后,中国拒绝修改自己的错误,而且坚持领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