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称,调查组将对“二张”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其中就包括了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她曾被称为“女神探”。(4月14日中国青年报)
“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应追责。”这一声音,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民间舆论场的共鸣。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久前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初制造歙县张氏叔侄冤案的相关责任人被组织内部问责。有喜欢刨根问底的记者致电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均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去年发生在浙江的两个冤错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一个是“张氏叔侄强奸案”,一个是“萧山5青年劫杀案”。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这两个案件中,没有发现是故意制造冤案,都是在组织内部,按照党纪政纪来问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第42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一个连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都不知晓的“内部问责”,让白白坐了十年大牢的张高平“很解气”,实在让人难以置信。张高平的“很解气”只能解释为其“很善良”。
一年前,张高平十年冤案披露后,舆论大哗。浙江省公安厅曾表态:“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环,是有责任的,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并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该错案中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
有了上述表态,善良的人以为,随着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可以走下神坛,并受到应有的惩戒。浙江高院的“内部问责”不过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仅出人意料,也让阳光司法、公平正义全都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