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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副总编涉嫌杀人被羁押6年 因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2014-06-07 21:28:48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报社副总编常林锋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被羁押6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常林锋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证据不足,当庭释放。

赵运恒律师说,由于《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0年才开始实施,所以,尽管律师提出了刑讯逼供问题,法庭仍作出了有罪判决。

随后,常林锋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辩护人认为,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诱供的证据确实充分,由此获得的非法证据应依法排除;作为定案基础的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验报告、火灾原因认定报告等,均缺乏严谨性、科学性、排他性,依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本案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突出,无法排除,根据现有证据无法得出排他性的唯一结论。

2011年4月14日,北京市高院以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重审中,赵运恒律师再次提请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由于案情复杂、出庭证人较多,法院曾多次开庭审理此案。

辩护律师谈交锋细节

北京市一中院对常林锋作出的无罪判决称:“被告人常林锋在侦查阶段所作的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没有达到供证一致,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赵运恒律师认为,这句话实际上是对常林锋有罪供述的否定,辩护人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理由就是,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的结果。

经赵运恒律师申请,北京市高院二审时,有刑警、法医等3名警察出庭作证,而在北京市一中院重审时,出庭作证的警察增加了几人,此外还有新的法医鉴定人和律师聘请的专家证人。

赵运恒律师说,很多案件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是办案人员写一份证明,证明自己没有刑讯逼供,这只能算假排除。北京市高院和北京市一中院允许证人出庭,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赵运恒律师对庭上的情景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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