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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属于暴力执法

2014-06-05 17:21:5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话说金翠莲被郑屠所逼,在酒楼里卖唱。咿咿呀呀的非常凄惨,可巧有一天鲁达和好汉史进李忠等人在一起喝茶,性格耿直的鲁达听得不耐烦,立刻对那女子吼道...

  郑屠被放到以后,街面上顿时起了波澜,好多人都在吆喝,提辖打死人了。提辖打死人了。鲁达吃了一惊,手指着郑屠大骂:你这厮不是英雄,居然敢使出如此龌龊的手段,诈死。然后急急收拾起自己的包裹,连提辖也不做了,昼夜不停的赶路逃命。

  鲁达打死人,明显的属于暴力执法,不过鲁达打死过人之后为何不恐吓路人,不让自己的哥们拿着刀枪棍棒毁尸灭迹,或者把郑屠的尸体抢走,可见:

  其一,宋朝是法制社会,打死人就应该偿命,如果不逃跑,就有可能被有关部门抓住被判刑。

  其二,打死了人,还恐吓路人,本身就是不道德行为,大家都长着眼睛,谁的眼睛都是照相机,谁都知道事实是怎么一回事。是非黑白,群众的眼睛的是雪亮的。

  其三,如果让自己的哥们毁尸灭迹,不仅不是英雄行为,更为当地老百姓所不耻,还加重了自己在群众心目中的恶名声。

  其四,打死了人,逃跑固然不对,可是在那里强词夺理的啰嗦更让别人看出自己没素质。起码说逃跑表明自己畏惧法律的权威,而乱抢尸体则表明公然抗法,无视法律的尊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懂得这点法律常识鲁达觉得这个官当不成了,不仅不做官了,连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当的也困难。为了活命,只得在五台山做了一名和尚,没日没夜的参禅为自己的心灵扫去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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