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让三原则名存实亡,舆论更希望在全民共识的基础上制定新的武器出口标准,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类似的武器装备出口已有先例,2011年日本政府曾通过美国政府向阿富汗空军提供海上自卫队的飞机螺旋桨,理由是民间也曾使用。据析,此次出口也是基于同样的判断。对日本政府而言,修改禁运政策一方面可以削减成本等,另一方面也可通过向友好国家提供日本的高端技术,将其作为加强安全领域合作的工具。
对共同社的分析该作何理解,日本新华侨报网15日的评论文章指出,46年来,日本武器出口呈“V”字形走势。1967年,日本佐藤荣作政权提出了“不向共产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禁止的国家、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或可能发生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出售武器的“武器出口三原则”。
有评价曾称,日本军工生产能力“名列亚洲第一”,有1000多家涉及军工生产的企业,其中三菱重工、川崎重工等12家骨干企业,为自卫队提供90%以上的武器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