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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张飚:承载中央高层重塑政法系统形象重任

2014-06-11 17:36:5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张飚成为中央政法委新推典型。 中央政法委员会近日下发学习宣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原检察员张飚成为中央政法委新推典型。

  中央政法委员会近日下发学习宣传张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此前,《检察日报》1月17日所刊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厅长发言稿透露,习近平在年初的中央政法会议上,曾经表扬了以张飚为代表的新疆石河子检察院的检察官。

  退休三年后成为由最高领导人点名表彰的全系统先进典型,这并不常见。况且,令张飚成为知名人物的事迹还有一点“自曝家丑”的味道——在政法委下发通知中,这一特质被归纳为“让老百姓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飚是因为帮助张高平、张辉叔侄俩从10年前的“强奸致死案”中获得平反,而成为媒体明星。2007年7月,张飚与同事在到石河子监狱巡查时鼓励并接受了张高平对冤情的申诉,从2008年起,石河子检察院连续5次将申诉材料寄交浙江法院、检察院,但一直石沉大海。直至2010年退休前一个月,张飚再以跨区域越级沟通的方式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信,才获得调查答复。此后,经由《东方早报》2011年11月的报道《一桩没有物证和人证的奸杀案》等推动,浙江叔侄案获得全国舆论关注,并在2013年3月被正式重审平反,当年侦办此案的“女神探”聂海芬所在的浙江省公安厅公开向张高平、张辉道歉。

  昨日播报中央政法委的该号召时,由《人民日报》带头,各路中央媒体均将张飚为张高平、张辉平反的经过作为典型事例。其中,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检察日报》在头版专访中以“法律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为题,引述了张飚对最高检去年8月下发《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的欣慰感受,并由这位典型人物解读习近平强调“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的主旨:“从态度上来说,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落实到具体工作,该你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及时完成,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因为害怕担当责任而层层往上汇报,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如果每一名政法干警都能做到敢于担当,像冤假错案这样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少。”

  “正义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在《法制日报》所刊《“维护公平正义之心永不退休”》中,还提及中办、国办刚刚出台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同样由张飚称赞这“有利于发现和预防冤假错案”。

  显然,作为新树典型,张飚身上承载着中央高层希望塑造政法系统公平正义形象、稳固民众法律信仰的目标。用法制网的话来说,由于冤假错案时有发生,“近年来,监管执法、被监管人人权保障和监所检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与此同时,张飚的身上也飘扬着改革风向。最明显的就是对“个案公正”的弘扬。经过一年多部署,这个关键词经历了从高层思路到施政目标再到推进落实三个阶段,典型人物就此应运而生。

  最早,“个案公正”可追溯至去年2月23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根据新华社报道,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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