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兰州市在西固区召开会议,此次兰州水污染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通报称:“经取样分析调查排摸,自来水苯超标,来自连接自来水公司一分厂至二分厂之间的4号自流沟,这条沟长约3公里,建于上世纪50年代,全程封闭,沿途没有排污口,但是与周边的部分化工企业的管线有交叉,从自流沟下方穿过后,对此有影响。”
据当地官员称,探坑才挖了1米左右,就发现了污油和污染水,在污染点附近开挖的数十个开挖点,都发现了油污。自来水公司的自流沟长时间就处于这样一种恶劣环境之中,让人触目惊心。
管道是无辜的,它只是装在了不该装的地方,它们本不该相遇的。质量再好的管道也无法确保几十年如一日不出问题。它有个自然老化的过程,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就裂了,这种老化的过程是不可控的,人类对此毫无办法。但是不管它裂还是不裂,人类是有办法不让它影响到生活,或者是尽可能低的不影响生活。比如,管线不应该离生活区太近,不应该与饮用水之类的公用设施交叉布网。否则,当原油在地底下一点点漏出来时,以至于浸泡到供水管网时,你有什么办法保证它们不会互相影响?
具体到本次事故,一段建于上世纪50年代的水沟,破破烂烂,年久失修,60多年了,没准它自己也会惹点事出来,本身就是个隐患,何况还要日夜与一根输油管道相伴。
那么这根输油管道是如何蹊跷地出现在自流沟下面的呢?石油企业图自己方便,想怎么铺就怎么铺了,兰州市对此知不知情?不知情是失职,知情是渎职。兰州市管不到兰州石化,但至少管得住自流沟的走向。既然这个地方有这么多化工管网要穿线而过,而对方又不肯让步,那么,出于安全考虑,自流沟的功能只能废弃了。在兰州石化和兰州市之间,在网线问题上总有一方要作出妥协,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水乳交融,无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