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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俄国不公正的改革导致反改革的革命?

2014-06-05 17:21:44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列宁这种做派的确使他后来占尽便宜。但他并不是神仙。直到二月革命前一个多月他还在瑞士流亡地悲叹自己这个“老人”(当时他只有46岁)是看不到革命了。

  至于第一点,杨震先生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斯托雷平改革的方案并非不正义,如果正义是指尊重财产权的话”,就再无任何论证。似乎只要是化公为私,无论采取什么手段就都是“尊重财产权”,因而都是“正义”的。我国如今也的确有些人在鼓吹公共财产等于“无主物”,谁抢到了就是谁的,别人不准质疑。我要说:正是这种说法(和做法)在败坏产权改革的声誉,而从反面为民粹主义大潮推波助澜。然而这世界上那么多承认私有制的国家,包括公认的私产保护最完善的西方各国,有哪一个承认以权谋私、贪污公款为“正义”,不准追究,否则就是不“尊重财产权”?相反,能够以宪政民主制度扞卫“群己权界”、约束权力禁止其化公为私的国家,不也正是那些能够禁止权力随意侵犯民间私产、真正“尊重财产权”的国家吗?从另一面看,能够不受制约地以右手“化公为(权贵之)私”(如杨震先生为之辩护者)的国家,不也正是最能以同样不受制约的左手“化(百姓之)私为公”(如吕新雨先生为之辩护者)的吗?

  关于斯托雷平做法的具体不公正之处我们在书中已经说了许多,杨震对此并无质疑,我也就不再赘言。杨震为斯托雷平所做的全部辩解只是说改革十分迫切,已经迟了,斯托雷平是在亡羊补牢等。但是改革迫切不迫切和改革公正不公正是一回事吗?“迫切”的改革就没有公正与否之别?农村公社的桎梏需要解除,而且这种需要很迫切,这一点不仅是我,甚至就是列宁,如前所述他也是承认的。但是“分家”就只能“掌勺者私占大饭锅”而不能有另一种分法?甚至不能允许别人提出另一种分法?提了就镇压?杨震说1861年改革不彻底,留下后遗症,斯托雷平是在亡羊补牢。说的不错。但除了“不彻底”,1861年改革就没有不公正的问题?就不需要“亡羊补牢”?可是后来斯托雷平岂止没有亡羊补牢,他简直是在火上浇油。

  换言之,“不公正的改革”在俄国并非自斯托雷平始,正如杨震自己也提到的,此前的1861年改革就有“权贵私有化”的问题。代表农民的劳动团议案就是针对这个问题提出的,而杨震先生却斥之为“农民的保守与反改革”行为。他还煞有介事地问:“(斯托雷平)改革尚未实施,反改革的方案就已经抛出,改革引发农民不满的说法,在时间上如何成立?”然而,他自己就已经“在时间上”证明了1861年改革的不公正引发农民不满,导致劳动团议案,而斯托雷平的改革又进一步加剧了农民的不满,导致俄国最终走向革命。更何况,劳动团议案提出时斯托雷平改革虽然“尚未实施”,但斯托雷平式的政府改革方案已经提出,劳动团议案既是针对1861年旧有的不公,也是针对这个新的不公平方案的,这怎么就不是“改革引发农民不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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