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沙钵略增置小可汗与木杆、室点密两大汗系分领西部突厥
突厥汗国的大、小可汗封国制度存在着一个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三代君木杆可汗在位时期创立的大、小可汗四部封国制,北周宣帝大象元年(579年)四代君佗钵可汗死,其弟室点密可汗之死更在此前,说明此年突厥建国时期第一代大、小可汗兄弟悉已谢世,面临第二代大小可汗兄弟谁来接班的严峻问题。当时可供选择的方案有三:一是以父死子继制取代第一代大、小可汗兄弟间沿行不辍、以东面储君制面目出现的兄终弟及制,立佗钵可汗子菴
罗为突厥大汗,但菴罗似乎不具备当大汗的资质。二是立木杆可汗后裔为君。理由是木杆可汗在第一代大汗中威望最著,以父死子继制取代兄终弟及制的重大改革必须从木杆系开始。三是继续奉行东面储君制,由东面可汗摄图继承大汗之位。佗钵虽决意推行父死子继制取代兄终弟及制的政治改革,遗言传位于木杆庶长子大逻便,然依突厥旧制,立君兼重双亲血统,在国人会议上,因大逻便母贱,佗钵遗言遭到否定。先立菴罗为汗,实不称职,最终仍是回到东面储君制,由科罗之子、东面可汗摄图继承了大汗,是为突厥汗国第五代君沙钵略可汗。
沙钵略初立,为了缓和王室、宗族矛盾,除原来册立的三小可汗外,又增置三小可汗,自此,突厥汗国又由大、小可汗四部封国制进一步演变为七部封国制。其具体内容如下:
大可汗:沙钵略可汗,建牙漠北於都斤山,号令全境,维持汗国的政治统一。
东面可汗:沙钵略弟处罗侯,建牙黄龙道直北。北面可汗:突利可汗染干,建牙於都斤山北,独洛水上。
西面可汗:达头可汗,建牙七河流域。
潘那可汗:应即东罗马载籍中的Sparzeugoun可汗,曾助达头在Ikar平原击败大汗都蓝,大约也是出自室点密后裔,封地应在伊犁河或七河流域,方位在西。
阿波可汗:即木杆之子大逻便。建牙金山。
贪汗可汗:似为木杆另子,建牙贪汗山,即高昌北山,今吉木萨尔县南山。
突厥东、西、北三面小可汗之分,实际上总是以大牙所在地为中轴线划分的。木杆可汗在位时期中央大牙犹在金山,至佗钵、沙钵略可汗以降中央大牙已东移漠北於都斤山,突厥汗国西部地区的外延已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沙钵略所置大、小可汗七部之中,大牙於都斤山以西地区的小可汗封地已占其四,即达头可汗部、潘那可汗部、阿波可汗部、贪汗可汗部,此西部四小可汗中又可归隶于木杆、室点密两大汗系,其中达头、潘那二小可汗属于室点密汗系,封地大体在西部天山至七河流域一带,阿波、贪汗二小可汗属于木杆汗系,其势力范围则在金山以南,东部天山一带。易言之,室点密系主西,木杆系主东,出现了木杆、室点密两大汗系分治西部突厥的政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