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在长汀期间,出狱不久的妻子陈琮英转道香港,到达闽西苏区。在3月8日国际妇女节的那天,夫妇俩分别一年后重逢了。但是就在这一年里,陈琮英在政治和生活上遇到了严重考验,而她都经受住了。原来,任弼时离开上海后的第七天,陈琮英生下女儿远志。4月和6月下旬,负责中央特科工作的顾顺章和中央政治局主席向忠发相继被捕叛变。陈琮英怀抱着女儿被捕入狱,后来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听完妻子的讲述,任弼时对陈琮英说:“得知你被捕的消息我很难过,但没有影响工作。我知道你一定会经受住考验的。”又说:“我们是革命夫妻,我们的爱情是融在对党对人民的事业里的。”福建省的两个大会闭幕后,他们一起回到了红都瑞金。
任弼时回顾自己在赣南亲身经历的这段历史时曾说,苏区党代表大会前后,“‘左’倾路线我们的执行也不彻底,故苏区党代会仍被上海中央批评为没有反对右倾”。这个事实是在他从长汀回到瑞金以后。1932年4月4日,临时中央机关报《斗争》发表了《在争取中国革命在一省与数省的首先胜利中中国共产党内机会主义的动摇》一文。文章洋洋2万余言,其中,指责毛、任等人所在的苏区中央局对苏联力量不信任,对世界革命前途消极悲观;党代表大会决议中“没有一句话讲到帝国主义对于中国革命尤其是苏区与红军的进攻问题”;只知道土地革命,不知道民族革命,把巩固革命根据地“当作符咒一样的去念”;表示出“浓厚的等待主义”,助长了“农民意识的发展”;在反帝运动和土地革命中“放弃绝对领导权”,“完全没有了解中国苏维埃是民族革命战争的领导者与组织者”;等等。总之是“十足的机会主义”,阻碍着国际与中央路线的执行。所以,“只有最坚决、无情的”加以反对,才能实现党的任务。后来毛泽东称这是“为了打击全党不同意见,贯彻自己的路线而写的一篇向党内宣布全面战争的文章”。10天之后,临时中央又在给各苏区党部的信中,强调目前要“进行坚决的革命进攻,来扩大苏维埃区域”,等等。临时中央的批评斥责,使苏区中央局王稼祥和任弼时既感到压力,又感到不服气,因为大会《政治决议案》是王起草的,《关于组织问题决议案》是任起草的。
最后,在临时中央的严厉指责下,苏区中央局在5月11日、6月27日所作的两次决议中,诚惶诚恐地进一步作自我批评:一是检讨“中央苏区的党是犯了不可容许的右倾机会主义的动摇,主要的是中央局过去领导的错误”。从而划清了犯错误的时间界限。既批评毛,又指责任弼时在党代会上对毛泽东的批评不得要领,没有上纲到“右倾机会主义”的高度。二是否定了毛泽东关于红军三项基本任务(作战、筹款、做群众工作)和向赣东北发展的主张。正如周恩来后来所说:强调集中正规化,反对游击主义,将三项基本任务取消,强调作战中心等,这些与毛泽东的思想是对立的。临时中央的严厉批评和中央局的这些决议,是后来宁都会议上集中批评毛泽东的前奏和思想基础。用任弼时后来的话说,是为推行临时中央的“左”倾冒险主义路线“扫清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