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时于20世纪30年代前期来到赣南,作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苏区中央局组织部长、副书记,先后在宁都、瑞金、兴国等地,参与领导反“围剿”、筹备中央苏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和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参加复杂曲折的宁都会议等革命活动,在赣南红土地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记。
作为中央代表团负责人,他从中央绝密交通线进入赣南,肩负参与领导中央苏区工作的重任
1931年2月初,在上海的中共领导人周恩来等几次与共产国际远东局研究,认为全党目前有两件大事:一是加强苏区和红军工作;二是改变城市斗争方式。远东局提出:中共中央政治局要派60%的干部去苏区领导巩固工作;军事干部在国内外学过、做过军事工作的,90%以上的应该派往苏区,充实对红军的领导,并尽早成行。
为此,中央政治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做出决定。第一,关于党的领导机关。1931年1月15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宁都县小布已经宣布成立。2月6日,即将奔赴苏区的任弼时在政治局会上建议:中央苏区任务重,“过去分配的力量不足”,如周恩来去苏区有困难,最好另派一名政治局常委去;王稼祥“必须去”,以利于加强理论工作;在苏区的中央委员也应加入。周恩来表示他准备去但不能马上成行。于是,会议先是确定中央局成员7人:项英、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朱德,共青团(顾作霖)和苏区各1名。项、毛、任、王为常委,任管组织,王管宣传,毛管军事。政治局主席向忠发说:周两个月后可出发,为中央局书记,目前由项英暂代书记。2月13日,政治局会议就此做出初步决定,同时决定成立湘鄂西、鄂豫皖中央分局,确定赣东北、湘鄂赣、闽西3个特委的负责人。第二,苏维埃军委由周兼任,军委委员20余人。常委由毛、朱、周及有关军长等共8至9人组成。第三,召开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筹建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明确了中央政府主席应该具备有全国威望和在苏区工作这两项基本条件。经过这两次政治局会议,任弼时等确定进中央苏区的人员先后成行。
这时,在江西大敌迅速压境的危急时刻,却发生了红军内部自相冲突的“富田事变”。当时在上海的党中央对事件真相一时还不清楚。任弼时临行前,根据政治局讨论的意见,起草了指示信,指出:“中央特决定立即派出代表团前往苏区组织中央局,并委托代表团以全权调查与解决这一问题。”鉴于情况紧急,3月4日,政治局最后决定:任弼时5日必须走,王稼祥7日走;去鄂西、鄂东北的人,本周内必须走,其余去各苏区的人,3月份以内走完。就这样,27岁的任弼时受命为中央政治局派赴中央苏区代表团的负责人,他深感肩上的担子很重。这时,妻子陈琮英因预产期临近,只好暂时留在上海,待分娩后再成行。随后,任弼时由中央特科交通科安排,先坐海轮到香港,转汕头、潮州,改乘小火轮沿韩江北上,到大埔,之后进入闽西苏区,再转中央苏区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