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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大波兰:从雄霸东欧的强国到被三国瓜分

2014-06-07 16:15:5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波兰,作为东北欧-波罗的海地区重要的斯拉夫人国家,在整个中世纪历史上,直至近代的前两百年,一直拥有较广泛的地区影响力。对欧洲历史和欧洲文明发展,作出过不可忽视的努力和贡献。

  四.贵族民主制

  波兰贵族一直以来就享有广泛的自由和特权。而更加特别的是,与西欧社会不同,波兰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国王-市民-贵族的三角力量关系。从中世纪早期开始,波兰主要城市的市民和资产者相当大比例都是外国移民,其中尤以德意志人数量最为巨大,城市的市政组织机构和市法律都基本仿效德意志城市模式。在需要解决问题时,市民阶层内部就很难做到协商统一,同时也很难和贵族,农民等其他社会群体达成沟通和理解,甚至对本国波兰人抱着仇视的观点(这在面对波兰与德意志国家矛盾和斗争时体现得非常明显)。另一方面,由于自然地理环境、人口数量、经济与商业贸易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波兰城市的发展水平仍不高,市民和资产者经济实力并不强大,政治上也远未形成自己的团结力量对抗国王和贵族。因此,在国家政治问题上,几乎单一的表现为国王和贵族的双向关系。

  1386年,波兰和立陶宛实现了王朝联合,新成立的波兰王国实际上是一个封建等级君主制国家,国家的核心权力机构则是贵族主导的两院制议会。一方面,城市的市民、商人、手工业者由于自身内部原因,很难形成拥有最大共同利益和对外协调一致的集团,被贵族逐步排挤出议会和其他等级代表机构之外,失去了重要的政治发言权。另一方面,国王的权力一再受到贵族的限制,而同时被迫继续赐予贵族自由和特权,后者主要是针对中等贵族而言。1374年,当选波兰国王的匈牙利安茹王朝的路易,为了获得波兰贵族的支持和稳定统治,在科希策颁布重要法令:规定大幅度减少贵族向国家上缴的土地税;今后征税,必须通过全体贵族一致同意;贵族义务服军役仅限于国内,若要出征国外,则须给予特别报酬。1381年,教会也获得了减税特权。科希策特许令,在限制王权的同时加强了贵族在经济和政治领域的特权,作为一种消极的国内政策,这仅仅是一个开始。1454年11月,卡齐米日四世为了征调全波兰的贵族民团开赴前线同条顿骑士团作战,在涅沙瓦颁布法令,即国王征调民团参战和征收赋税,必须经由地方议会通过。实际上,贵族利用十三年战争,进一步扩大了自身的特权。

  1505年,贵族议会通过了新宪法,规定若未经议会两院同意,国王无权颁布新法律,无权征税,无权征召贵族民团,也不能对外宣战和媾和。1505年宪法实际上结束了等级君主制,标志着波兰贵族民主制的开始。1569年,出于争夺蕴含巨大战略经济价值的波罗的海地区和共同对抗莫斯科公国日益增强的扩张的目的,波兰和立陶宛在卢布林召开会议,决定两国正式合并,成立新的波兰共和国(rezczpospolita)。一方面,波兰贵族希望联合立陶宛的力量共同争夺波罗的海的重要地区和出海口,这对当时在对外贸易中占主导的粮食出口至关重要;立陶宛贵族也愿意在合并后获得和波兰贵族一样的自由和特权,并且能够由此借助波兰的力量对抗来自莫斯科的威胁。成立后的波兰共和国是包括波兰王国和立陶宛大公国两部分的联邦制国家,国王则有两国贵族共同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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