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2年,雅盖沃王朝的最后一个国王齐格蒙特二世(1548-1572)逝世,因无子嗣,雅盖沃王朝中断,波兰开始实行自由选王制。1573年,波兰贵族(主要是中等贵族)选举来自法国瓦卢瓦家族的亨利作为新的波兰国王。作为交换条件,更重要的是为了保障传统的贵族自由和特权,防止法国专制王权的引入,贵族要求亨利承认波兰的政治原则并宣布新的有利于贵族的政策,即所谓"亨利条例":国王均由全国贵族自由选举产生;国王每2年召开一次全国议会,为期6周;未经议会同意和授权,国王不得擅自征召民团,征税,对外宣战或媾和;另专门成立一个由16名参议员组成的特别常设机构来研究和监督外交政策的执行情况;若国王不能遵守上述各条原则,贵族则可不服从国王命令。自由选王制成为了贵族民主制的核心支柱,因为这意味着占全国人口10%的贵族都有权参加国王的选举。每个贵族享有充分的政治自由,包括人身、财产不可侵犯的权利。1573年,波兰贵族议会通过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1588年的法律禁止国王和政府官员搜查贵族家庭及其住处。除非犯有杀人、纵火、抢劫等严重罪行,并经过法院核实和判决,否则不能逮捕贵族。在波兰,这种特权称为“黄金自由”。在16-18世纪,10%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在欧洲是独一无二的。直到19世纪,在英法等先进的资本主义宪政国家,也难以达到这一高比率。
贵族民主制伴随波兰共和国度过了其发展史上最辉煌的16世纪和17世纪上半叶,但在西欧民族国家成立,新君主权力和绝对主义中央集权加强,早期资本主义经济初步发展;东方俄国逐步崛起,对内专制集权对外疯狂扩张的时代,波兰的贵族民主制弊端日渐突出,陷入了历史的困境。
随着贵族民主制的发展和膨胀,一种习惯性的无政府主义和反国王言行在贵族中泛滥。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前半期,多次由国王和王后发起的有利于国家强盛和统一的改革均遭到贵族的反对和抵制,因为改革都含有加强王权,危害"黄金自由"的内容。1652年,当全国议会在华沙召开的时候,立陶宛大贵族雅·拉齐维尔的代理人瓦·西青斯基反对多数议员通过的关于延长议会会期的决议。他的反对遭到许多议员的谴责,但被认为是合法的。这样,开创了波兰历史上只要一个议员反对,议案就无法成立的恶劣先例,这就是所谓的自由否决权。自由否决权的行使,把贵族民主制推到极点,是这一制度消极之处的最大化,这使议会政治处于瘫痪状态,国家最重要的权力中心议会无法正常运作。实际上,自由否决权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大贵族集团的政治保守性和消极性,为了自身集团的私利,无限制的使用否决权,反对一切改革。在1652到1764年的一个多世纪里,召开了71次贵族会议,其中因无法通过任何决定而被迫中断的,约占60%。贵族民主制的消极影响造成了17世纪后半叶到18世纪,波兰国家的极端无政府状态,对内无法稳定政局,对外无力抵御强敌,最后国家被俄、普、奥三国屡次瓜分,忘国之痛不得不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