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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帖诽谤前妻引围观 被判网上道歉1个月

2014-06-07 21:16:41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下岗男离婚后心理失衡,发帖攻击前妻引百万网民围观 侵犯前妻名誉权 男子被判百度上道歉一个月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本人刘,因为与前妻吴2008年离婚后存在巨大争议……

  刘某则辩解说,当初两人结婚是吴女士生意不顺而投靠他,但2008年左右,吴女士说为了生二胎要和他假离婚,自己糊里糊涂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但后来,离婚假戏真作了,他才发现家庭财产大部分都归了吴女士。

  发帖“攻击”前妻引百万网民围观

  吴女士说,从2009年底,刘某开始用不同的化名,通过网络发布大量文章,极尽侮辱、诽谤之能事,甚至还公布她的照片和详细住址及手机号码。

  原告吴女士一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显示,刘某发布的文章至少有36篇,涉及的网站达500多个,点击、浏览的网民几百万之多。有些文章的内容已经到了不堪入目、让人发指的程度。 吴女士说,刘某这一系列严重的侵权行为给她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除此之外,刘某还通过短信、电话整日骚扰她,并给她的业务单位及亲朋好友散发极尽侮辱、诽谤内容的信函,甚至在她金华的老家四处张贴大字报,内容不仅涉及侮辱、诽谤她,连她年迈的双亲也难于幸免。

  由于不堪折磨,她曾被迫将坐落在建德市的一间商铺无偿转让给对方(外加10万元现金),想以此换来平静的生活,岂料刘某尝到甜头后,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变本加厉。

  吴女士说,因为刘某的行为,生意伙伴和她中断业务,自己的公司还一度被迫改名。为此,吴女士还多次报警,但事情都没法解决。

  法院认定男子侵犯前妻名誉权

  2013年8月,吴女士以刘某发信、发帖侵犯其名誉为由,起诉至杭州江干区法院。

  对于在离婚后短信电话骚扰吴女士、侮辱女士以及用不同网名发帖“攻击”吴女士,刘某表示认可,并承认是做过这些事情,但刘某认为在这件事情上吴女士也存在过错。

  江干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刘某发信、发帖中对原告吴女士进行了大量负面描述,而且刘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吴女士的确存在文中所称的“假离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刘某的行为客观上已经对原告吴女士造成了伤害,损害了吴女士的名誉及隐私,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停止对原告吴女士的侵权行为,并负责消除所有网站上侮辱、诽谤原告吴女士的文章,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某知名搜索网站首页上赔礼道歉一个月(内容需经法院审核),赔偿原先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律师费损失1.4万元,合计人民币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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