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母亲为儿子说情
近日,在未央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朱某的母亲来到法庭,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请求法官从轻判处被告人。
庭审中,主审法官对朱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朱某后悔不已,一直哭泣。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母亲的拳拳之心,被告刑期届满后会和其母共同生活等客观原因,从而从轻判了被告人朱某,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庭审中,当母子相见时,被告人扑通跪倒在地,二人抱头痛哭。后被告人向法庭表示绝不再打骂母亲,绝不再干伤天害理之事,不会再因打骂母亲坐在被告人席上。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