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就在所谓大跃进的1958年春天,就发生了大面积的春荒,一度有16个省都出现了农村缺粮、断粮,农民逃荒、饿死的情况,仅毛泽东批示要求各地注意者就有三四次之多。
据1958年4月25日中共中央转报办公厅所得各地的消息称,安徽有130万人缺粮,流浪到外省的农民有几千人。河北4个专区农民外出讨饭的有几万人,已发现12人因饥饿难耐而自杀。山东全省有67万人断粮,逃荒要饭的有15万人之多。广西壮族自治区29个县965个乡缺粮缺钱的困难户超过120万,占该地区总人口的16.2%,已经断粮的就有5.7万人。广东省50个县、市统计,因春荒断粮的近百万人,已知饿死7人,因饿病水肿的69人,卖孩子的10人,讨饭的66人。
中央转发的这份简报中,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它指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无粮可供,“首先是因为灾区的领导干部对粮食情况不摸底,对形势估计不足,特别是有些干部怕犯右倾,见喊缺粮不相信,不积极采取措施。加上有些地区供应工作本来安排不当,闹粮情况发生后,又未迅速抓紧统销工作,对真正的缺粮未及时供应,致使闹粮面积扩大。”
把这一点和上述国务院批评广西省委的错误稍加对照即可看出,中共中央很清楚,这类问题的发生,多半都是因为许多中高层干部“在工作中严重地脱离群众,不了解下情,对灾情发展估计不足”,以至于明明有粮有钱,却不能防患未然,人为造成饥荒死人。
另一值得注意之点是,简报在行文中对缺粮、断粮强调不多,它更多使用的“闹粮”一词,并且把缺粮、断粮与“闹粮”相提并论。因为把缺粮、断粮与“闹粮”混为一谈,结果,即使发现一些地方干部存在着严重渎职的现象,也未必会引起高度重视。如简报中明确讲,甘肃全省21个县断粮,严重的如徽县,人们把鸡、狗、猫都吃光了,多数人只能以树皮草根充饥。该县有2031人患了浮肿病,其中一个合作社的死亡人数就占到发病人数的15%,4户人家死绝,全县因饥饿已死亡近800人。简报称,该县并非没有粮食可用来救急。县委因为不相信下面缺粮,把2000万斤销售粮和存粮“全部扣在县上不下发,这些粮食可供应两个半月”。正是由于把徽县县委的此种严重渎职行为视为判断错误,简报不仅没有要求惩处该县县委,而且还特别表扬了甘肃省委,说甘肃提出的“‘全党动员,苦战三昼夜’,尽速解决问题”,是一种极好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