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同事因工作问题发生争执后升级为互殴,后一人竟将另一人的左手食指咬断,致对方轻伤。近日,通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刘某与王某同在通州区宋庄镇某家具厂车间上班,且工作上需要相互配合。去年11月6日上午,王某认为刘某工作不细致,导致他下一步工作无法进行,便与对方理论起来。后二人发生争执随即动起手来。在撕扯过程中,王某用车间内的木板抡打刘某的头部,刘某则用双手拽住王某的左手,用嘴咬住对方的手指。王某挣扎抽出左手后发现食指已经断裂,后二人被周围的同事劝开。经鉴定,王某左手缺失超过1/2,经鉴定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