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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申请公开赵作海案信息

2014-06-11 17:39:1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向赵作海鞠躬道歉。该案6名警察被追责,但是否追偿未明。 5月5日,北京律师蔺其磊发出两份特快专递,分别寄往河南、浙江两省财政厅,申请公

  □律师追问

  把钱赔了就没事了?

  触发蔺其磊申请动机的是王本余冤案。去年11月,四川遂宁男子王本余拿到150万元国家赔偿,今年4月,媒体集中关注报道。

  洗清罪名时,王本余已在铁窗下度过18载。1996年11月,42岁的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包头市中院判处死缓。2012年,奸杀案真凶李彦明落网,2013年,内蒙古高院改判王本余强奸杀人罪不成立,包头市中院以包庇罪判其有期徒刑3年。

  “国家赔偿150万元后,公众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对王本余案责任人进行追责和追偿。好像国家把钱赔了,就没其他事了。”蔺其磊说。

  关于追责和追偿,《国家赔偿法》除了第16条规定,还有第31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此,4月24日,蔺向内蒙古财政厅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王本余案国家赔偿150万元的财政支出来源,公开对王本余冤案责任人的追偿时间,以及被追偿者的姓名和职位。

  5月5日,蔺其磊又针对赵作海案、张氏叔侄案“补发”申请,并要求答复“制造冤案责任人每个人的追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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