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挝人民的革命事业,中国人民给予了无私的援助。老挝军队员额不足3万,但在1960年到1966年间,中国政府给予的无偿援助总金额便达5656万元。
参加过抗美援老的解放军某部后勤部副部长的龚利军,在回顾与老挝人民共同战斗的许多美好往事和友谊时,也不无遗憾地讲:“老挝军人和我们关系非常亲密友好,但也有件事挺让我不解。就是他们有个习惯,受打枪玩。动不动就朝天朝山朝树上打几梭子过瘾,比小孩放鞭炮还随便。当年咱们抗日打老蒋,别说放空枪玩了,就是见了敌人也不许乱开枪呀。就那么几颗子弹,不打则已,打出去就得咬住肉。三颗子弹没消灭一个敌人那是要受批的呀。三颗子弹打出去能有缴获。赚回更多枪和子弹才是好样的,不然军队怎么发展怎么继续打仗?唉,他们来得容易,枪支子弹就不当回事。咱们援助老挝的都是南京产的'跃进'牌卡车,这种车适应南方的复杂气象和地理环境。我们去接老挝客人,开小车他们不高兴,以为瞧不起人,要大车。开卡车去接,他们高兴了。大车比小车威风'高级'。站在大卡车上威风凛凛很开心。不过,他们从来不修车。一辆新车送到手,开上就跑。开到出了毛病,车发动不起来或轮子坏了,不管大毛病小毛病,就地一扔再要辆新的开。”
龚利军还回忆说:“1968年我们援建老挝,修公路。使用的都是国内最先进的机器。有的甚至国内重点工程求都求不来。成本好高啊,用10元的票子铺路面,铺满了都铺不完。单说沥青吧。我们国内有的是,但阿尔巴尼亚有困难,沥青卖不出去,积压,经济有困难。我们发扬国际主义精神,自己沥青再便宜也不用。买了阿尔巴尼亚的沥青,用飞机运到老挝来筑路,解决了阿尔巴尼亚的困难,也支援了老挝。我们中国人民对世界人民是做出了可贵的牺牲和贡献的……我参观过老挝村里县里的商店,除了当地的食品特产,几乎所有日用商品都是中国援助提供的。”
在援老筑路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模范地执行中央军委颁发的《援老人员纪律守则》和筑路指挥部的有关规定,虚心向老挝人民学习、爱护老挝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当时,部队补给非常困难,没有青菜就找野菜吃。老挝北部的河溪中鱼特别多,但老挝老百姓视鱼为神,不吃鱼。有的连队没有菜吃,可能是出于无奈和为了生存,竟违反中央军委颁发的《援老抗美部队人员纪律守则》中“爱护老挝人民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的规定,用雷管炸鱼,全连一天都吃不完。事后,当事人受到了指挥部的通报批评。后来援老部队都认真执行援老抗美部队人员纪律守则,再也没有违反类似规定。可以这样说,在当时,我们部队除了喝老挝的水外,其它东西都是从国内运来。
中国部队官兵热情地为老挝人民做好事,利用施工和作战的间隙,为老挝盖小学32所,修便道40公里,修便桥130座,挖水井100多口,修水渠 5.1万多米,助民劳动3.1万多人次,修理车、船和机械1.2万多台(件),出动运输车辆2500多台次,治病26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