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入关后,郑氏集团大部精力被牵制到大陆上明清之间战事上,盘踞台湾的荷兰人乘机抢劫郑氏集团的商船,1655年郑成功下令对台禁运,两年后荷兰人屈服。“六月,藩驾驻思明州。台湾红夷酋长揆一遣通事何廷斌至思明启藩,年愿纳贡,和港通商,并陈外国宝物。许之。因先年我洋船到彼,红夷每多留难,本藩遂刻示传令各港澳并东西夷国州府,不准到台湾通商。由是禁绝两年,船只不通,货物涌贵,夷多病疫。至是令廷斌求通,年输银五千两、箭柸十万枝、硫磺千担,遂许通商。”1655年的禁运以现代眼光来看,是郑氏海上集团使用“经济制裁”方式对付荷兰东印度公司,与现在国际事务中经常使用的“经济制裁”性质是一样的。
制海权的决定性作用
1、“延平条陈”中的海权意识
从内陆农耕国家与海洋国家的战略思维看,郑成功的军事战略明显属于海洋性的,而非大陆性的。1646年(明隆武二年),郑成功在“延平条陈”中提出:“据险控扼、拣将进取、航船合攻、通洋裕国”。以今天之眼光看,这是郑成功立国举兵之大战略。这种战略显然是海洋国家的战略思维方式,其核心是以海外贸易作为重要的经济基础,支撑其军事力量。南京之役失败后,郑成功感到大陆难以立足,其战略完全回归海洋,开始执行其“延平条陈”立足海洋与清廷抗衡的原来计划。所以不顾张煌言力劝其坚持陆上抗清的建议,转而夺取台湾,控制东南海上贸易,以海上贸易立足,支撑海权,以海权维护海上贸易、并抗衡清廷陆权。
2、郑成功北伐与海权战略之得失
由于“抗清复明”的使命亦在相当程度上支配着郑成功的政治行为,所以,郑成功在大陆作了一次竭尽全力的努力,于1659年4月,再次发动北伐,深入内陆作战,但陆上作战非郑氏集团所长,在进军路线上,他依然考虑发挥自己水上作战之优势,选择沿海岸线转入长江,一路溯江而上。“入据长江,则江南半壁皆吾囊中物矣”,其战略计划比较合理。清军以往的对手皆为陆战之师,攻防进退、据险扼要皆出于陆战思维,不料遇到郑成功的海上军事力量,一时破绽百出,被郑军连下瓜州、镇江、进围南京。抵达南京城下时,郑成功将此次北伐军事战略上海权对陆权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