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
该案的审判长在宣判后向被告释法: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强迫劳动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话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强迫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无论时间长短、人数多少、年龄大小,只要有未成年人,便构成情节严重。
因此,对范勇要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
但鉴于其只是限制少年外出,而少年被虐的程度不算高:虽有打骂但伤势不算特别严重,且少年们从事的是组装手表等非高强度劳动等,又鉴于其对于13岁的少年小苏从未有殴打行为等,因此情节又属较轻,遂予以轻判。
被困在逼仄的握手楼内 每日劳作十五六个小时
■回忆
少年们的噩梦:
据公安机关调查,三名被害少年都是从外地来广州的。三名少年中,最为年长的是小钟,为16岁,也是被强迫劳动时间最长的。其间,小钟曾尝试过偷跑,但又被抓回来,惨遭毒打,此后不敢再想逃跑的事了。年纪最小的是小苏,才刚满13岁,不过他也因为年纪小而逃过一劫:除了经常挨骂,并没有被打过。而15岁的小周最为幸运:他才工作了十几天,三人就获得机会报警,成功逃出了黑工厂。
201房,是这群少年的噩梦。这个两房一厅的套房,所有房间都装了防盗铁窗,老板夫妻住一个房间,三名少年住另一间房,客厅里摆着三张桌子,上面堆满了零件,这是少年们的工作间。因为楼距太密,阳光根本进不来,即使常年开着白炽灯,客厅仍显得暗沉沉。
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少年们每天要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有时候还要赶通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