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5月28日21时许,为宣扬邪教,发展成员,在招远市罗峰路麦当劳快餐厅内向周围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遭被害人吴某某(女,35岁,山东省招远市人)拒绝后,认为其为“恶魔”、“邪灵”,应将其消灭,遂实施殴打,致被害人死亡。
上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安机关正在继续侦查。
这一震惊全国的案件已持续发酵多日。针对外界对该案提出的多个法律方面的疑问,法律界专家进行了集中解答。对于“邪教教徒会不会有精神异常的鉴定,是否影响对其定罪”的疑问,专家表示,邪教徒只要没有精神病问题,不影响定罪,“精神病鉴定应由法定专门机构依法按程序进行,从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定性来看,是故意杀人案件,个别网友所说的‘邪教杀人的定罪’应不适用本案。”
此外,案发现场刚好处于监控录像死角,仅凭目击者拍摄的视频和证言能否确切分辨出主犯与从犯?专家指出,主犯不一定是实施致命伤的人,还是以主观动机来定夺,辩论点在于是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这两条罪名差异非常大。“从媒体采访犯罪嫌疑人等报道情节来看,存在主观上故意杀人的动机。”
主观杀人动机
亦可确定主犯
此次恶性事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名字是否应用某某代替?
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律师潘昌新:法律只对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此案中的涉案未成年人的信息不应公开。是否公开成年嫌疑人姓名,由侦查机关根据案情决定。原则是不妨碍案件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