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首要目的,是通过扩大就业解决失业问题,将增加出口获得外汇作为主要手段,使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一倍,大幅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另一个目的,则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修正地区和产业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农业现代化、中小企业现代化并开发经济落后地区,实现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的均衡发展。
为了实现国民所得倍增,日本政府进行了周密计划。为了确保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1961年6月制定作为新农业基础的《农业基本法》,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投资完善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积极确保所需要的投融资资金,并振兴沿岸渔业。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还致力于实现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率,修正企业间的差距,强力推进各种措施,特别确保实现中小企业现代化的资金。
为促进后进地区的开发,对于显着落后的地区(南九州、西九州、山阴、四国南部等地区),日本政府迅速制定国土综合开发计划,促进资源开发。此外,在税制、金融、公共投资补贴率等方面,采取特别措施,并研究采取立法手段,促进实现适合该地区情况的工业分散,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福利,摆脱落后状态。
实现全民中产
国民所得倍增计划作为经济政策取得了戏剧性成果。实质上,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倍增只用了约6年时间,国民人均收入则用了7年时间(1967年)就实现了倍增,经济增长率显示出惊人的纪录。通过所得倍增计划,日本培育出了中产阶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