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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后朝鲜族国籍问题:许多人选择中国国籍

2014-06-05 16:54:2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我国朝鲜族人口现为200万,大多数生活在东北地区。从历史上看,朝鲜族作为明末清初从朝鲜半岛迁入而来的跨界民族,他们国籍问题的解决,经过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过程。清政府对...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也明确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承认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地域内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区域”。随后,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进一步指出:“中国境内有不少的少数民族,如像蒙古人、西藏人、韩国人、安南人、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各处苗、黎等民族,新疆、甘肃等省的回族等等,历年都是受中国(汉族)皇帝、地主、官僚、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剥削和统治的”。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又进一步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以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由权为目的,承认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独立的自治区域”。

  正是中国共产党对东北朝鲜族的这种认识和定位,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对东北朝鲜族加以保护,使他们摆脱了“政治土匪”的折磨和蹂躏。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东北的各级政权和民族联军密切关注东北朝鲜族人民的境况,派遣大批的党政干部和民主联军到东北朝鲜族聚居区围剿“政治土匪”,建立民主政权,保障东北朝鲜族社会生活的安定。

  东北民主联军延边警备第一旅和第二旅的官兵主要担负了在延边地区进行围剿“政治土匪”的作战任务。从1945年11月开始,他们先后展开对和龙满炭(松下坪)的霍迎春匪部、三道湾的钱辅兴匪部、安图县的单秉钧匪部、大兴沟王庆云匪帮等“政治土匪”的围剿。在延边地区的剿匪斗争中,我军几百名指战员献出了宝贵生命,我党付出了重大的代价。例如1946年3月16日,延吉、和龙警备团向安图县的单匪发起进攻,战斗从上午11时开始一直持续到深夜12时,生擒匪首等350余名匪徒。但是,我军也牺牲了11人,负伤30余人。他们用鲜血维护了解放区的社会秩序,保证了朝鲜族人民的安居乐业。北满地区冰雪严寒,自然条件极为恶劣,民主联军克服千难万险,在茫茫林海中先后取得了数百次剿匪战斗的胜利,至1947年7月,基本上肃清了大部分土匪。其中,驻宁安指挥部警卫团为消灭经常在朝鲜族聚居的海林县新安镇(当时归宁安)附近活动的以王宝兴、吴余九为首的300多名匪帮,1946年1月17日发起扫荡战。交战不到3小时,全歼了匪徒。但是,我军也牺牲4人,负伤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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