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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雨夜坠井身亡 家属起诉两部门索赔近46万

2014-06-07 21:39:07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因突降暴雨致道路积水,南宁市一名女士在经过柳沙农贸市场附近不慎坠入下水道死亡。事发后,家属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和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两家单位告上法庭。

  因突降暴雨致道路积水,南宁市一名女士在经过柳沙农贸市场附近不慎坠入下水道死亡。事发后,家属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和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两家单位告上法庭。1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民告官案进行了审理。

  广西新闻网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死者家属与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和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两家单位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将两家单位推上了被告席。在当天庭审的过程中,死者家属及其代理律师与被告方代理律师进行了当庭调解,但未果。法院将择日宣判。

  2013年6月9日晚,南宁市下特大暴雨,万女士在路过柳沙南路时,因路面低洼积水,坠入无井盖的排水井而死亡(广西新闻网2013年06月10日曾报道)。事发后,死者家属认为作为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的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保证市政设施安全使用,对于死者应承担人身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记者胡雁)

  井盖官司·庭审现场

  下水井“吞”人怪天气还是怪城管?

  南宁无盖下水井“吞”人案件昨开庭审理死者家属索赔45.92万

  核心提示

  去年6月9日暴雨夜发生在南宁市的无盖下水井“吞”人事件,在南宁乃至全国都曾引发广泛关注。1月8日,该事件有了新进展——死者的家属将南宁市城市管理局(简称南宁城管局)推上了被告席,索赔各项损失45.92万元。昨日下午,该案在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上,双方围绕下水井“吞”人事件到底是极端天气导致的意外事件,还是城管局未尽到管理责任所致,展开激辩。

  痛苦回忆

  雨夜女子坠入无盖下水井

  2013年6月9日晚的那场暴雨,让很多市民记忆犹新。而那晚的暴雨,让47岁的何先生永远失去了爱人。

  当晚何先生的小儿子刚参加完高考,全家人到酒店吃饭庆祝。何先生的爱人万女士,因为到柳沙一带收废旧而耽搁。何先生一家吃饭前,还打通了万女士的电话,可吃完饭后万女士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了。左等右等不见人,家人便外出到柳沙南路一带寻找了一夜,却只看见万女士的电动车,就是不见人影。次日,何先生报警。

  2013年6月10日上午,何先生经查看柳沙南路监控录像后发现,万女士在6月9日20时42分左右坠入柳沙路一处无井盖的下水井。随后,南宁市消防、公安等部门展开紧急救援,却依然未能找到万女士。2013年6月11日,万女士的尸体在邕江蒲庙段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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