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矛盾成为舆论焦点。一是一段“中国女子在菲律宾机场遭职员掌掴四耳光”的视频在网上疯传。二是菲律宾海警承认,6日在南沙群岛半月礁附近“逮捕”一艘中国渔船,船上有11名中国船员。
两桩事件引发了民间舆论的强力反弹。这两桩事虽可统称为“国际纠纷”,但其实不是一回事,也不应该放在同一框架下解决。
事实上,将国家之间的主权、领土纠纷,以及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受损,混为一谈,拔高到民族国家尊严的高度,要求国家“强力”反应,并不合适。
领土纠纷涉及主权和领土完整,当然不容有丝毫退让,中国外交部已经做出了掷地有声的回应。但是像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不公正待遇问题,首先应放在海外公民保护的范畴内解决。
其实,也就是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出境人数剧增、海外投资飙升,海外公民保护逐渐成为中国外交工作的新议程。2005年,“积极维护我国公民在海外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被首次写进了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的报告中,政府的保护责任进一步丰富为“保护中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同年,外交部首次在领事司内设立领事保护中心,专门协调处理涉及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工作。
海外公民的保护毕竟是中国的新话题,不少人缺乏这方面的常识,往往搞不太明白国家保护海外公民的边界在哪里,有时还掺杂着一些陈腐的“天朝上国”、“炮舰外交”的不健康的意识,面对中国公民海外受辱、利益受损时,动辄指责中国政府“软弱”,甚至情绪化地提出一些“打打杀杀”诉求。这既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反而给了某些“威胁论者”以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