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农历十一月初三,金军进犯泰州,岳飞奉命在泰兴县柴墟镇南霸塘掩护老百姓转移。他率领两百士兵坚守阵地,军需供应被打断了,行军灶里没了余粮,为了不饿肚子,岳飞及其部下从敌人尸体上割肉做烧烤,就这样坚守了五天五夜,直到金兵退走。
岳飞的吃人跟王彦升的吃人当然有区别:王某吃的是活人,岳飞吃的是死人;王某吃的是子民,岳飞吃的是敌人;王某吃人是因为变态,岳飞吃人是出于无奈。所以岳飞吃人虽然不值得赞扬,但是却可以原谅。
最后补充一句,岳飞及其部下吃人的经过记载于《金佗稡编》第五卷,记录者是岳飞的孙子岳珂,可信程度是蛮高的。记得岳飞填过一首着名的《满江红》,从他孙子的记载来看,《满江红》并非浪漫主义作品,而是现实主义作品,起码那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是非常写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