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独立后,在对待新中国的问题上, 存在着两面:一方面,它是第一个同新中国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与中国共同倡导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反对帝国主义、促进亚非团结的许多国际事务中进行了积极合作;另一方面,它在边界问题上继承了英国殖民主义的衣钵,坚持民族扩张主义政策, 并于1959 年和1962 年,两次挑起中印边界武装冲突,严重影响了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
中印边界全长近2000 公里(尼赫鲁认为中印边界(锡金和不丹与西藏的边界除外)有3520 多公里长,见尼赫鲁致周恩来的信, 1959 年9 月26 日。引自《人民日报》1960 年1 月3 日)。,自西向东分为三段:西段是指中国的新疆和西藏同克什米尔、印度控制的拉达克地区接壤的一段;中段是指中国西藏阿里地区同印度旁遮普省、北方省接壤的一段;东段是指中国、印度、不丹三国交界处至中国、印度、缅甸三国交界处的一段。在西、中、东三段,双方都存在争议,但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西段和东段。
关于西段,印度将历来由中国管辖,并有一条从新疆到西藏的商路通过的约33,000 平方公里的土地(参见中国外交部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 1959 年12 月26 日。)划入印度版图,并多次派遣武装人员到这个地区进行侦察和勘察活动。印度的依据是1842 年西藏地方当局和克什米尔当局签订的一项条约,他们称这项条约在1847 年曾得到中国政府的确认。中国则认为:这段边界从来没有划定过;1842 年中国西藏地方当局同克什米尔当局签订的条约中,只是泛泛地提到双方恪守各自的疆界, 并没有具体说明这段边界的位置;1847 年, 清政府的两广总督耆英在英国驻广东代表要求划定这一段界址时,也只表示既有传统的边界可循,无需勘定。
关于东段,1954 年印度出版的地图将传统习惯线以北属于中国的90,000 平方公里土地划入印度版图,并标为“已定界”。他们的根据是,1913 年至1914 年,由中国政府、西藏地方当局和英国政府三方面代表在印度西姆拉举行的会议,共同划定了这条边界线, 即以英国代表麦克马洪命名的所谓“麦克马洪线”。(参见尼赫鲁致周恩来的信,1959 年3 月22 日。)中国则坚持:这段边界是未定界, 理由是1929 年以前英印出版的地图和中国地图的画法大致相同,以后画法虽有所改变, 但依然使用“未定界”字样;“麦克马洪线” 是在西姆拉会议以外,由英国政府代表同西藏地方当局代表瞒着中国政府代表在德里用秘密换文的方式形成的。无论是西姆拉条约, 还是这个换文,当时的中国政府和以后任何一届政府都没有承认过,完全是非法和无效的。 (参见周恩来致尼赫鲁的信,1959 年9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