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11 日,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扩大会议,听取周恩来就我国在中印边界问题上的立场、态度和方针等问题的报告后,作出决议,批准了他的报告。在西藏,一些原地方政府的高级官员也用事实说明“麦克马洪线”是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拥护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表明的态度和立场。著名地理学家曾世英等还撰写文章, 通过列举中外地图,说明“麦克马洪线”是非法的。中国政府的立场也得到了国际舆论的支持。英国“论坛”周报发表文章,承认“‘麦克马洪线’在国际法上没有根据的”。(《人民日报》1959 年9 月13 日。) 一些国家还积极呼吁中印边界问题应当协商解决。
第二阶段,是1959 年10 月下旬印军从西段非法越入中国领土,再次挑起边界的武装冲突后。这个阶段主要打的是军事加政治仗。面对印度进一步的武装挑衅,为了打击印军的嚣张气焰,中国军队被迫还击。但是, 中央依然认为,解决边界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坚持和平谈判的原则。当时摆在中央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还击后怎样实现边境停火。用王稼祥的话说,这个问题使中央“伤了几天脑筋”。(参见王稼祥在杭州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谈话记录,1959 年11 月3 日。)当时,毛泽东从印度领导人来信中提出的双方从朗久撤出的建议 (指印度政府1959 年9 月10 日照会中关于双方都不派遣武装人员到朗久的建议。) 中受到启发。11 月3 日,在杭州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说:“我有这么一个盘子,就是要和平。”“你说撤出朗久,我就扩大成整个边界线,我们爱好和平就达于极点了。”“整个边境线,各退或者十公里, 或者十五公里,或者二十公里。”“搞一个无枪地带,只许民政人员照旧管理,以待谈判解决。”(毛泽东在杭州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谈话记录, 1959 年11 月3 日。)这个建议得到中央政治局会议的批准。周恩来称这个建议“是一项具体的积极建议”,“是很重要的具体步骤”。(周恩来会见印度驻华大使帕塔萨拉的谈话记录,1959 年11 月8 日。)
第三阶段,是中央作出中印双方从边界后撤的决定后。这个阶段主要打的是外交加政治仗。11 月7 日,周恩来受中央委托,代表中国政府致信尼赫鲁,提出“中印两国的武装部队立即从东边的所谓麦克马洪线和西边的双方实际控制线各自后撤二十公里;在双方撤出武装部队的地区,双方保证不再派遣武装人员驻守和巡逻,但是仍然保留民政人员和非武装的警察,以执行行政任务和维持秩序”(周恩来致尼赫鲁的信,1959 年11 月8 日。引自《人民日报》1959 年11 月10 日。)。中国的合理建议并没有得到印度的积极响应。11 月16 日,尼赫鲁在回信中提出一个反建议:在东段和中段,只要双方“前哨站不派出巡逻队”就够了;在西段, 主张中国军队“撤出朗久”,印军“将不重新占领它”。(参见尼赫鲁致周恩来的信,1959 年11 月16 日。)这个反建议,实际上“是从两国早已同意的暂时维持边境实际存在的状况的原则后退了一大步”(周恩来致尼赫鲁的信,1959 年12 月17 日。引自《人民日报》1959 年12 月19 日。),是很不公平的。澳大利亚学者马克斯韦尔就此评论说: “实施尼赫鲁的建议,印度只需撤出一个哨所,即碟穆绰克,它位于争议地区东南端, 方圆约五十平方英里;而中国方面就要撤出大约两万平方英里的土地。”(《印度对华战争》,第14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