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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肃贪甘肃官场为之一空

2014-06-05 16:28:47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发生了一起震古烁今的大案,准确地说这是清朝建国以来的头号贪污大案:甘肃贪污案。 此案涉案人员之广、官员级别差距之大都创造了一项新的纪录。在这场肃贪...

  这场特大贪污案件的首犯,不是别人,正是乾隆皇帝曾经十分倚重的封疆大吏王亶望。

  王亶望是山西临汾人,是通过举人捐纳知县走上仕途的,历任知县、知府。乾隆三十九年(1774),他从京官调任甘肃布政使,相当于甘肃省省长,受命专门办理收捐监粮。

  在当时,甘肃可以算得上是全国最穷的省份之一。每年户部都要调拨巨额款项用于该地购买粮食,以抚恤当地的灾民,供应当地满汉驻军以及救济新疆之需。

  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政府规定:各州县存储米谷,大州县存1万石,中州县储8千石,小州县存6千石,全国统一标准。以后又根据实际情况,对局部地区的粮食储备数额进行了调整。在当时,像甘肃这样的落后地区,当地的老百姓没有其他收入,就靠两亩薄田来维持自己的生计。风调雨顺之年,老百姓都难以糊口,如果不幸摊上灾年,吃饭就成了大问题。朝廷也对这一地区出台了特别的抚恤政策:该省大州县存谷2万石,中州县1万6千石,小州县1万2千石。由于区域之间差异性较大,根据不同类型,朝廷往往会制定不同的标准。

  为节省国库开支,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特准甘肃及外省商民纳粮捐纳监生,就地解决缺粮之急。监生,也就是国子监的学生。比如说,文学大师曹雪芹的叔祖曹荃,叔伯曹颜、曹颙也都是“捐纳监生”出身。监生并不是实际的官职,而是“晋身之阶”。通常情况下,读书人需要通过层层科举考试,取得进士资格才能做官。但对于那些达官显贵、豪门巨富来说,他们可以不用参加层层考试,只要用金钱买到监生的身份,就可以直接参加乡试,为步入官场打开一条捷径,这就叫“捐纳监生”。对于他们来说,钱不是问题,不去捐纳监生才是大问题,打通做官的通道争取早日出仕,用财富兑换权力,然后再用权力为财富护航、反哺财富才是一桩最好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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