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是在2012年12月初被中纪委带走调查的,当时他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一年时间,而在此前一个月,李春城刚在中共十八大上成为中央候补委员,他也成为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一名省部级官员。
1956年出生的李春城曾担任过哈尔滨市委常委、太平区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1998年12月调任成都,先后担任成都市副市长,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6月任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此后8年一直主政成都。
李春城的落马在四川、成都的政界和商界引发震荡,并持续至今。多名与其有关联的官员、几大政府平台公司高管,以及包括郎酒集团董事长汪俊林、成都会展集团董事长邓鸿等数名民企大佬相继被调查。
成都工投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案一般被认为是李春城案的前奏,此案于去年底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检方统计,戴晓明共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214万余元、175万港元、16万美元以及8万元的购物卡。
戴晓明在担任成都青白江区位书记、成都经委主任和成都工投集团董事长期间,利用在政界的关系,充当腐败掮客,帮企业做关系“勾兑”。在调查期间,戴晓明检举揭发了他人多条违纪违规线索。戴晓明案被调查后不久,李春城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