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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双刀追砍路人 警察阻止被砍7刀或毁容

2014-06-07 21:52:30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5月30日早上8点05分,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刘家场镇上,一名男子手持双刀,对过往路人乱舞。南津派出所接警后,民警秦警官、严森立即出警。

  这时,报警的陈家中也追了过来。“看到两名警官倒地,我拿起旁边的凳子打了凶手一下。”陈家中说,韦勇萧被打后,若无其事继续冲过来。

  “离我只有1米远了,他准备砍我。”秦警官说,他准备用盾牌挡住肇事者,但没有成功。“闪开!”秦警官大吼一声,然后扣动扳机,韦勇萧被击中倒地身亡。随后,两名身负重伤的民警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如果我不开枪,也许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吧。”30日下午,秦警官一脸倦容,说起上午开枪的一刻,仍全身发抖。

  检察机关:枪支使用符合规定

  30日上午,华西都市报微博、华西都市网最早播报韦勇萧砍伤民警一事,不少网友质疑:秦警官开枪是否必要?

  秦警官说,30日恰逢刘家场镇赶集天,镇上人流密集,“我们赶到后,围观的群众很多,肇事者砍倒两名警察后,冲向我的时候,旁边就是一个幼儿园,离他只有10多米。”

  “因为6月1日放假,幼儿园庆祝六一活动提前举行。”秦警官说,如果不果断制服凶手,凶手冲进幼儿园后果不堪设想。

  30日下午,资阳市公安局通报称,根据相关规定,民警遭遇严重暴力犯罪,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情况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可以果断开枪处理。

  民警初衷:只想将肇事者制服

  经过调查,资阳市公安局30日下午通报称,4名民警携带一支手枪,参与此次事件处置。“赶到现场,民警表明了身份,对方仍不予理会。”资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民警最初只想将肇事者制服,所以只使用了钢叉等警用器械。

  30日上午,韦勇萧被击毙后,资阳检察机关、纪检部门赶往事发现场进行调查。30日下午5时许,检察机关调查后初步认定,公安民警在事件处置过程中,使用枪支符合相关规定。

  事发时,陈家中就站在秦警官身旁。韦勇萧一直用刀将秦警官和陈家中往后逼退,“他把我们逼得实在是没地方退了,秦警官才迫不得已开了枪,歹徒退了两步后便倒地了。”陈家中说。

  截至30日22点记者发稿时,两名民警仍在医院救治,暂已脱离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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