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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源“4.21”矿难事故9名责任人被批捕

2014-06-07 21:52:2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5月30日,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红土田煤矿投资人等九人,同时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当班安全员耿某和瓦检员李某等予以追捕。

云南富源“4.21”矿难事故抢救现场(资料图)

  经查,红土田煤矿系七证齐全矿井,实际控制人、投资人陈洪瑞陆续投资数亿元。但出事的221701炮采工作面和2217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系越界越层开采。该作业点由矿长王文建和技术副矿长钱小勇负责管理开拓开采。该矿为防止被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在应对相关部门检查时偷梁换柱提供假图纸,并密闭二采区作业点,让主管部门入井检查人员无法到达,且在作业点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压风机自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以逃避监管,人为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该矿在煤矿机械化30万吨/年扩能改造验收时,有意带领相关专家(多名)及行业主管人员到次二个非法作业点检查而不被发现,可谓瞒天过海。作为法人代表的严邦进没有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放任煤矿违规越界开采,作为副矿长的瞿金昌,钱朝义、敖泽、敖富、丁现堂在工作中均发现此安全隐患,却不予以制止或者采取措施或向主管部门反映,而且,在自己当班时间内带班到该作业点违规作业,导致4月21日,221701炮采工作面瓦斯聚集超标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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