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兵苑军网
新闻 > 首页 > 社会民生 > 道德与法 > 正文 >

稻花香商标争议案历时十载尘埃落定

2014-06-07 21:52:1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记者今天(5月27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历时10余年之久的浙鄂稻花香商标之争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行再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

湖北稻花香酒(资料图)

  记者今天(5月27日)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对历时10余年之久的浙鄂稻花香商标之争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行再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这意味着,浙江省义乌市稻花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稻花香公司)的稻花香商标的合法注册使用权得以维持。

  据了解,浙江稻花香公司申请使用在“八宝饭、方便米线”等商品上的稻花香商标于2002年5月被核准注册。2002年10月,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稻花香公司)以浙江稻花香公司注册的稻花香商标与自己注册在“酱油、醋”等商品的稻花香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中的近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

相关阅读

热点话题

热点文章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