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庞文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该院还判处庞文华向陈家人赔偿近23万元。
一审宣判之后,庞文华不服,他向广东省高院上诉提出,其遇到陈玲反抗时惊慌失措,六神无主,才下意识地用手扼住她的口鼻致其死亡;而在见到陈芳时,不堪陈芳恶言相向,才不堪耻辱丧失理智而捅刺她,其主观上不是故意杀人。
二审期间,庞文华的亲属与陈玲的亲属达成赔偿及谅解协议,陈玲的亲属对庞文华表示谅解,也请求法院对庞文华从轻处理。
广东省高院维持了佛山中院对庞文华的定罪,让认为庞文华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该院认为,鉴于庞文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被害人亲属对庞文华表示谅解,故该院终审判处庞文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男子见妻子与异性聊天疑其外遇 放火烧妻被诉
“我媳妇在外边有外遇,一想起这个,我就火大了”,刘某称自己一时冲动,遂用木头和柴火将妻子堵在屋内,浇上两坛白酒,正准备和妻子同归于尽时,他被屋外民警劝说成功,放弃点火。
刘某因被控故意杀人罪的刘某,在昌平法院受审。
偶遇妻子与异性聊天怀疑其有外遇
据了解,刘某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女,之后由于感情原因离婚。
离婚后,刘某与曾某再婚,婚后两人很快便有了一个女儿。
2010年,刘某还曾经干过一段时间的辅警。案发前,刘某已经离职。
2013年10月初的一天傍晚,刘某偶然在村头广场看见,自己的妻子跟隔壁村外号叫“四新头”的人聊天,刘某觉得有些不对劲,“自己的老婆怎么跟隔壁村一个男的聊得这么起劲?”但当时刘某并没有说什么。
回家后,刘某便质问妻子,到底和“四新头”在干什么,“你们俩都聊什么了,怎么那么起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