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
所以这里面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在面对各种复杂的警情的时候,其实不能够很快的,或者非常准确的预知到这个结果会多么的严重。所以其实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作为警察来讲,他必然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的一个权力。但是这里边我想说的是,我们在应对一些暴力犯罪,或者非常严重后果的一些犯罪的时候,其实我们目前来讲,如果除了枪以外,我们没有应对多种级别暴力的这个途径或者警械的时候,其实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非常大的隐患。
主持人:
您的多种多样,是不是也就是像说警棍,比枪支危害要小一些的警械?
陈刚:
对。因为我们目前来讲,我们应对比如说持刀犯罪,或者说持爆炸物品的,那我们可能除了警棍,直接上来就是枪支。那么中间它没有一个多层次的,应对不同暴力程度的警械的专用的器械。比如说像电击枪,它不能致命,但是它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把一定距离的犯罪嫌疑人击倒在地,使他丧失任何反抗的能力。
主持人:
陈院长,人们关心这件事情还是因为,一方面,因为我看到了一个评价,说一线警察佩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双刃剑。一方面使我们感觉到更安全。另一方面,会不会有可能在警察有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会导致这种枪支的滥用,您怎么看?
陈刚:
其实这个问题我想,所有的老百姓来讲其实都会有这样的质疑。就是所有的警察都佩枪,那么会不会导致这种权力的滥用。在任何一个法治的社会,其实大家都会关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公权力永远都是大于一些公民自己权利,它如果没有很好的监督,那就容易导致这种公权力的滥用。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对枪支使用的监督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