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兵苑军网
新闻 > 首页 > 社会民生 > 道德与法 > 正文 >

云南警察击毙访民3小时后获表彰被质疑合法性

2014-06-07 21:51:49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新闻1+1》2014年5月21日播出的《如何开枪?如何面对开枪?节目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院长陈刚谈到镇雄警方当街击毙驾车男子事件时这样说,“按照一般的情况...

  李春光 原告代理人:

  吉忠春在案发之前,一个是违规酒后驾车,一个是违规携带枪支饮酒,还有就是违规在上班时间携带枪支,并且违反规定使用枪支。

  解说:

  最终,云南省高院以故意杀人罪终审判处吉忠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2年7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被人抢劫。紧接着,深圳市公安指挥中心又接到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昆(音)的报告,说自己开枪击中一名持刀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班某倒在地上,头部中弹已经死亡。当人们都以为本案会就此告一段落时,当地的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却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了诸多疑点,民警李才昆所述情况,与警方在现场勘察的技术分析不符,而且一系列证据都表明,李才昆涉嫌故意杀人。最终,民警李才昆供述了自己假造抢劫案,设局枪杀班某的犯罪经过。2013年10月29日,深圳中院宣判李才昆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主持人:

  通过深圳的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对于警察开枪,尤其是开枪以后击毙嫌犯,事后审查是多么的重要。因为警察不是法官,我们不能指望说是警察每一次开枪他都合理合法。那么如果失去对这种用枪的制约,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我们国家的《人民警使用警械还有武器条例》,里面有15种警察可以开枪的情况。但是我们说,虽然很详细了15种,但是它毕竟不能包含、容纳所有警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开枪的这种可能性。那到底警察在使用枪支的时候,如何进行自由裁量,我们继续连线陈刚副院长。陈院长您看我们说到了,警察在开枪的时候,他一定会使用到个自由裁量,那么自由裁量,就涉及到一个底线。什么时候用枪,在遇到什么样的情况的时候,可以用枪?

相关阅读

热点话题

热点文章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