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沈飞的确在认真考虑投标海军下一代战斗机的工作,目前唯一的选项是歼-31,大型化的空军型歼-20几乎不可能上舰。
当然另一方面,消息来源还谈到了歼-31被海军选中、上舰的困难性:这一点情况与L-15教练机一样。当初L-15与JL-9竞争海军舰载机,后者获胜,最主要的原因是L-15采用乌克兰的发动机,海军不希望舰载机过分依赖外国设备,歼-15采用AL31F发动机实在是不得已的办法,因为WS10A不争气,航母在远海的活动,要求发动机可靠性更加完善,文章认为,辽宁号目前还不具备在海上换装发动机的能力。
这一证言可以看出“辽宁”号的后勤保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美军舰载机部队都具备在航母上进行简单维修、换装发动机的工作。
这样来看歼-31竞争航母的问题,困难的一面与L-15相同,目前试飞使用的是RD33,这实际上是出口JF-17战斗机时的备份发动机,并不能满足歼-31批量生产的需要。因此歼-31的最终归宿,只能等待WS13涡扇发动机的研制状况,来自巴基斯坦的消息来源声称贵州发动机公司正把一台WS13用于JF-17的试飞。如此看来,WS13的研制进度,显然比WS10A要慢很多,如果研制定型,批量生产的WS13依然像WS10A那样不争气、问题百出的话,那么会影响歼-31向海军航母推销的成果。
当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歼-31正式选中RD33作为动力,并单独向俄罗斯购买,依照目前俄中政治、军事关系,尤其在克里米亚危机之后,即使中国希望获得最新型的RD33 MK,绝对不是问题。RD33 S3同样是米格-29K的发动机,拥有9000公斤的加力推力,俄式增减速性一向完美。这又意味着,如果歼-15、歼-31两种战斗机短期一时混装中国航母,势必出现两种发动机,对航母的维修体制提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