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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叛逃女军官爆部队要求其陪酒被摸来摸去

2014-06-07 20:09:00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2月15日据台湾报道,潜逃英国的台湾“军情局”中尉特种情报调查官叶玫,上月递解回台湾后,台中地检署14日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的逃亡罪将她起诉。

  4次反映却被监听

  审判长陈春长问她为何不回台湾?不回部队报到?“你是现役军人,可以这样吗?”

  叶玫回称,当初她曾4次跟“军情局”、防务部门反映与求助,在得不到任何帮助下,才做出这个决定。请法官给她一次机会,她在羁押期间已有深切省思。

  律师郭德田表示,军官条例中规定,只要考绩丙等或记两大过就可退伍,她有申请退伍,人事单位却不做出决定。

  合议庭休庭3分钟后,审判长以叶玫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此时,叶玫情绪激动起来,反问法官“我回来就是因为要认错,护照也被注销了,我怎么逃?”

  但陈春长反驳,你这么大了,不是小朋友,有事要自己解决,不能因为有困难就逃避。

  陈春长告诉叶玫,合议庭是根据她潜逃英国的状况,认定有逃亡之虞,他自己也曾在军中服务22年,他很清楚。至于叶玫所指控的事,要问防务部门,法官是依潜逃的事实裁定续押,发生这种事,他也不愿看到,但会尽快处理,决定2周后直接开审理庭。

  眼看合议庭心意已定,叶玫更进一步控诉,她的工作需要为长官陪酒、为教授倒酒,身上被摸来摸去,还要去送礼,她跟局里反映后,反而长期被监听、跟踪,她没有投诉管道,长官还说“我要升上校,你不要阻我的路”,那她的路呢?她不想成为棋子,不能为了长官升迁而牺牲她。

  谈陋规审判长留伏笔

  陈春长则表示,部队的事,大家心知肚明,这些他不便回答,但一定要逃到境外吗?一定要到英国申请政治庇护吗?何况妳不是一般的阿兵哥,是军官,尤其是“军情局”的军官,如果不服裁定,可在5天内提抗告。

  叶母原以为女儿会交保,带了50万元新台币与1双新拖鞋,准备迎接女儿回家过元宵节,听到收押后忍不住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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