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车祸引发的反思]
如果本次事件中,丁先生也能做到“车让人”,惨案就不会发生,孙女士也不会为赔偿费用搞得焦头烂额。
杭州推行“车让人”减少悲剧
几年前,杭州人开车还是“车挤人”、“车逼人”的,甚至还发生过飙车压死正常走在斑马线上行人的惨剧。如今,“车让人”蔚然成风。
在曙光路杨公堤路口,趁一位交警值勤换岗的间隙,记者对他作了简短的采访,他不愿透露姓名,但他告诉了记者一些情况。他说,“车让人”首先是在公交车开始的,两年多前的一场飙车案发生后,杭州市公交集团在原来提倡“人行横道线前减速、礼让行人”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见人必让,让必彻底”,并给公交车驾驶员制定了操作细则:30米左右发现行人横穿马路减速;20米时,行人无反应继续穿越,车速必须减到每小时15公里以内;10米时行人继续穿越,立即制动,也就是停下来让行。市交通运管局、市出租车协会也同时联合推出“千名的哥斑马线前评的士”活动,在《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单车考核细则》又作出明确规定,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减速、未停车让行、未避让的,一次扣10分。据这位交警介绍,机动车必须让行人先走才能启动,如有违规,罚款100元并扣2分。
如今,“车让人”的观念在杭州妇孺皆知。不仅仅是公交车和出租车,通过媒体的宣传和社会的肯定,越来越多的公务车驾驶员和私家车主也加入到礼让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