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济南时报》12月9日报道,12月8日,就网传“兰州市长袁占亭疑戴名表”问题,甘肃省纪委回应称,经过调查核实,“袁占亭同志佩戴过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欧米茄仿表、西铁城光动能表,均为本人购买。其中价格最高的是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目前市场价格人民币25100元。疑指其曾佩戴过其他名表,缺乏有效证据。”
一方面是实名举报,一方面是纪委回应,当两者的结论并不一致时,该由谁来出具支撑结论的过硬证据,这很重要。
举报者“周禄宝”通过自己对手表的了解来观察照片,并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得出了袁占亭“一块表是欧米茄,镶钻的,价格至少15万元;一块是20万元左右的江诗丹顿,一块是劳力士金表,另外一块是雷达表,还有一块看不出来是什么牌子”的结论,其证据可以说是不过硬的,公众对此只能是将信将疑。
甘肃省纪委方面所谓的“密切关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走访、谈话了解、询问证人、行业资深人士辨认甄别、专业机构认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最终一下就跳到了结论上,同样很难让公众完全信服。比如,纪委认可了其手表“均为本人购买”,那么发票呢?从常识判断,一个市长哪怕是购买25100元如此“便宜”的手表,也总不会随便在地摊购买,以至于连张发票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