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仲丽在《女皇梦》书中,将毛泽东请客一事说成是江青逼迫的,与叶子龙的回忆有很大的差异。另外,叶永烈根据第二次毛泽东请客吃饭的参加者徐明清的回忆,将毛泽东与江青结婚的日子确定在第二次吃饭的1938年11月20日,看来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吃饭在结婚之后,并非与结婚同时;如果要以吃饭为结婚标志,似乎也不该以第二次请客吃饭为结婚日,况且徐明清本人也说结婚约在吃饭前后,并未以其吃饭那日为结婚日。
敌机轰炸后,中共中央就搬了家,据说是第二次参加吃饭的滕代远建议的,他认为凤凰山不安全,而杨家岭情况好些。于是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从凤凰山搬到了杨家岭。毛泽东和江青住了三间窑洞,王明住在他们后面的一排窑洞。请客之后,毛泽东和江青结婚一事才为人所知。在这之前,叶子龙也说不清毛泽东和江青结婚究竟应从哪一天算起,因为他恰巧在此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到中央党校学习了三个月。
1939年,叶子龙收到中共东南局书记、新四军副军长项英从江苏发来的电报,说是江苏、上海方面的一些共产党员,听闻毛泽东与曾是上海电影演员的蓝苹结婚,认为很不合适。他们反映,蓝苹的情况比较复杂,曾经被捕,亦因婚姻不严肃搞得沸沸扬扬,请毛泽东慎重考虑。
关于项英的电报,笔者在一些文章和书籍中看到过几种说法:
一是当事人之一杨帆的回忆,他说项英曾向他问及江青的情况,他告诉项英江青被捕过,是否变节不清楚,但讲了对江青个人生活作风问题的看法。项英要他写个材料,还让他“拟了一份电报给延安的康生”,项英在电文后加了“此人不宜与主席结婚”一语。